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我单位拟聘用袁泉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照考录工作有关规定,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群众艺术馆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1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群众艺术馆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1号,
邮政编码:530032
监督电话:0771-4827005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