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现和培育优秀特殊艺术人才,由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南宁市群众艺术馆承办第十届南宁市残疾人艺术汇演活动将于近期举行,同时,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由自治区残联、文旅厅、教育厅、民政厅定于2021年6月举办第十届全区残疾人艺术汇演。
一、参演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参加。
二、汇演形式
本次汇演采取在当地演出,录制视频、VCD或DVD光盘报送组委会参评的方式进行。
三、节目类别
参演节目分必报节目和选报节目两种类别。
必报节目:声乐、器乐、舞蹈三个类别。
选报节目:戏曲类别。戏曲是指我国各民族地区戏曲,小品、歌伴舞、魔术、杂技、相声等艺术形式不参加此次汇演。
四、参演对象
参演人员为视力、肢体、听力言语残疾人(声乐、器乐、舞蹈类节目参演演员必须全部为残疾人,健全人不得参与;戏曲类节目中如确需健全人协助表演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节目所有参演人员的50%。)
五、节目要求
(一)节目内容
反映残疾人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珍爱生命、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展示残疾人的艺术才华。
(二)节目数额
以县(市)、区为单位,每支代表队必报节目每类限报2个,选报的戏曲类节目限报1个。可以空缺,但不得多报,不得跨类别替补。
(三)节目时长
声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6分钟;舞蹈类、器乐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戏曲类节目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超过比赛规定时长的作品取消参选资格。
(四)参演节目期限
参演节目必须为2017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15日期间新创作或改编的节目(凡参加过历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的作品不得参赛);鼓励推出新人新作,创编具有残疾人特色的新节目。
六、评选时间
6月7日至9日,组织区、市文艺艺术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6月10日,组织已入选参评的节目,按照要求进行录制;
6月15日前,选参评的节目光碟和相关资料寄送南宁市残联,将代表南宁市参加第十届全区残疾人艺术汇演暨组织代表团参加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
七、报名方式
(一)参赛选手需要将录制好的完整节目视频(横屏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要求实况录像、不可前期或后期合成),以MP4文件格式发送至南宁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指定邮箱:nnqyg2020@163.com
(二)参赛文件命名为:所属县(区)、开发区+参赛类别+参赛节目名称+选手姓名(组合报领队姓名)+手机号码,如:青秀区+声乐+《我和我的祖国》+张三+13588889999。
八、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0日—6月6日
九、咨询电话
南宁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0771-4805036
策划:文艺部
编辑:彭知之
责编:黄冬晓
审核:韦小海 陈春燕 赵岚